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全面总结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和2019年主要工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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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66026619。
一、概述
2018年,我委按照《北京市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城市管理系统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丰富解读形式,明确公开标准规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人员能力建设,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政务公开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推进主动公开
(一)完善发布机制,深化公开内容
2018年,我委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务网站公开信息4487条,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安全。
1.分类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在我委政务网站主动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公布行业重要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以及《北京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城市管理“十三五”时期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划》、《北京市城市管理“十三五”时期城市景观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市环境监督检查规划》,增强决策透明性。
2.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市民代表等参加主任办公会、专家座谈会等涉及民生事项的重要会议,对建筑物屋顶广告牌匾标识清理提出工作建议,对北京环境整治提升脉络与成果以及长安街环境整治的历史进行回顾和讲解,并在我委政务网站和“管城理市”公众号上公布相关信息。
3.针对重大政策方案积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充分听取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热心市民、网络大V和新闻媒体在内的市民代表对《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指导意见—老字号篇》和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工作的意见建议;在2018年“创新创业·惠民生”需求解决方案征集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就“北京冬奥会道路融雪剂”“路侧停车底部清扫保洁设备”“道路护栏自动保洁设备”征集需求解决方案,并在我委“管城理市”公众号上发布相关文章。
4.在网站设置专栏,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以及历年年度绩效任务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加强重点领域公开。
(二)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加大公开力度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本着“覆盖全面、事项明确、标准清晰、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对照我委法定职责,组织编制我委政务公开“全清单”,明确事项信息444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丰富解读方式,切实加强政策解读
1.围绕《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及任务分工》,结合城市管理和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年度重点任务,加大解读力度,采用多种形式解读重点工作。发布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行业规划等解读文章26篇;制作工作图文解读11期;发布新闻发布会文章7篇;组织中央及市属近30家媒体集体采访、专访和新闻发布会74次,发布相关新闻报道6935篇,生动直观宣传重点工作,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有针对性开展政策解读,实现“深度解读、立体发声”。
2.建立主任办公会解读机制,围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架空线入地、景观布置、城市运行和环境服务保障等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民生事项,对7次主任办公会15项重要议题进行深度解读。
3.积极发挥“一把手”的“第一解读人”职责,在政务网站发布“一把手解读重点工作”文章2篇、市民对话“一把手”文章1篇,对背街小巷整治、供热保障、厕所革命、充电设施建设、垃圾分类、景观布置等工作进行专题解读。在《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上发表“一把手”署名文章5篇,深入阐述城市管理“六精六细”的工作理念,介绍城市能源运行保障等工作。在《北京日报》理论周刊刊载“一把手”署名文章《街巷长和小巷管家:街区更新的一支生力军》,详细介绍了“街巷长”和小巷管家的重要作用。
4.健全公文公开发布解读办法,坚持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推行政策性文件预公开机制,15件政策性文件在政务网站预公开,切实提高政策发布解读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拓展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1.强化政务网站建设管理,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要求,细化网站建设管理重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处室,按期落实任务。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逐条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做好国务院重要信息转载和指定专题的链接展示工作。
2.发挥新媒体优势,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390条,与网民互动信息2万余条,解决网民问题1321条;官方微信“管城理市”共推送文章227篇,总阅读人数19.25万人,总阅读次数24.59万次,头条打开率37.59%;在今日头条、腾讯企鹅号与微信同步推送信息;开通抖音账号“包老板”和“管城理市”,推送信息35期,粉丝近3000个,获赞1.4万余个。
三、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
2018年,我委完善依申请公开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依法、规范、严谨答复;推进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定期梳理自查,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文件公开属性,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其中,网页申请12件,电子邮件申请10件,当面申请3件,邮寄2件;答复为“依申请可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22.3%;为“主动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33.3% ;为“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9件,占总数的33.3%;为“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7.4%;为“咨询”的1件,占总数的3.7%。行政复议1件,维持1件。均已按时办结,未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维持1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8年,我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公开的信息与公众期望仍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内容有待深化,形式有待创新;三是政务网站公开服务水平尚需提高,网站功能建设有待加强。
2019年,我委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从公众视角出发,及时公开公众关注领域及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二是创新解读方式,综合利用图解、视频、多媒体等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直观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网站功能建设,优化内容和栏目建设,切实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38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7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9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327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8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9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3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32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9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9.重复申请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