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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商业街区店铺招牌设置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日期: 2020-10-3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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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市城市管理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商业街区店铺招牌设置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7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扩大本规范适用范围"的建议,本规范中商业街区具体名录,由商务部门结合各区域商业设施布局和发展实际,实行动态更新,逐步扩大范围,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针对"应该丰富商业街面特色,但是商业店铺主题应该有相关要求,比如不超出建筑面积、不遮挡其他商业主题、突出主题,清晰醒目、老字号可传承固有特色等,重量承受等,毕竟大风多发季节,也应考虑安全性"的建议,本规范明确了店铺招牌的内容包括名称、字号、商号、标识等,同时店铺招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本规范同时明确了店铺招牌应当采用节能环保、坚固耐用的材料,设计和安装符合建(构)筑物结构载荷、防风、抗震、防火、电气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针对"可在建(构)筑物三层以下楼体墙面做有文化特色的外标识,墙面整体设计应与建筑整体容貌相协调"的建议,在符合本规范的前提下,允许此类设置情形。

  针对"同一经营者在一栋楼宇中有多处经营场所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多处店铺招牌,需与建筑物整体风格统一"的建议,经营者可在门店范围内依据本规范设置其店铺招牌,与是否属于同一经营者无关。

  针对"在店铺门面范围或者在本单位自有(租赁)的场地以外设置牌匾标识"的建议,为确保城市公共空间整洁美观,保证公共安全,店铺招牌应在门面范围或本单位自有(租赁)的场地内设置,本次征求意见未采纳。

  针对"可在楼高的2/3处设置店铺招牌"的建议,由于建筑物风格造型和结构多样,不宜对具体设置位置提出要求,本规范中明确了店铺招牌设置应与建筑物风貌和外立面造型相协调,本次征求意见未采纳。

  针对"三层楼顶经设计单位论证或管理部门考察,在不影响、不危及建(构)筑物安全的情况下可设置店铺招牌或企业标识"的建议,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关于保护城市天际线的有关要求,店铺招牌应或企业标识应在建筑物墙体适当位置设置,不应超出建筑物顶部外轮廓线,本次征求意见未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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