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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工程需要执行施工作业时地下管线的防护机制?

日期: 2022-10-2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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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地下管线运行安全,防止发生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需挖掘、破坏路面、土体的工程,包括:

  房屋建设及拆除工程、勘察作业(含钻探、打井)、地下管线新建工程、地下管线消隐或更新改造工程、道路桥梁及地下通道新建及改扩建、道路桥梁及地下通道养护改造工程、管廊和人防等地下构筑物建设及改造、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工程、重物堆放、抢修抢险施工,以及打桩、埋杆、打夯、挖坑、取土、爆破等,均需在严格执行现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执行施工作业地下管线防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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