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供热工作的热心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提出暂停供暖的技术方法问题,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京管发〔2022〕22号)为推荐性文件,供本市供热单位和居民用户协商参考使用。有暂停或恢复供热需求的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暂停供热协议或恢复供热确认单,并缴纳供热设施基本费。供热单位同意用户申请后,由供热单位对供热系统采取暂停或恢复供热措施。《指导意见》中的第七条中的“完全断开”,建议由供热单位根据供热设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物理断开,并将水排净,避免停热期间出现爆管漏水等事故,具体操作由供热单位和用户双方进行协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