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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 [发文机构]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2019-12-27
  4. [成文日期] 2019-12-27
  5. [发文字号] 首环建管办〔2019〕57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19-12-27
  8. [有效性] 有效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垃圾分类减量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首环建管办〔2019〕57号)

日期: 2019-12-2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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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委拟定了《北京市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暂行)》《北京市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暂行)》《北京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办法(暂行)》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减量实施办法(暂行)》,已经市委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北京市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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