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调试
供热设施建设
供热设施维修
答:按照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普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的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18℃。按照国家标准《全国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北京地区冬季供暖室外计算温度-7.6℃。
答: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用户对采暖期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与供热单位另行约定。
答:按照全市对冬季供热工作的统一要求,正式采暖期前7天开始点火试运行。点火试运行期间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质量未有明确要求,对于居民室温也没有达标要求。
对执行面积收费的用户(居民、非居民),供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不含4米)的供热面积,供热价格按实际超过的高度每米加收12.5%,加价最高不超过1倍。对执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不得实行超高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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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