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名单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期满复评工作的意见》(京管发〔2017〕8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市开展了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复评工作。
经评审机构评审和专家抽查复核,北京市共有21家燃气供应企业达到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本次复评的有效期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7年12月25日止。
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期满复评工作的意见》(京管发〔2017〕8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市开展了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复评工作。
经评审机构评审和专家抽查复核,北京市共有21家燃气供应企业达到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本次复评的有效期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7年12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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