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管发〔2020〕38号)要求,我委拟开展2024年第二次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我委颁发的《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有效期不足半年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因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新任职人员需考取《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
(三)拟申请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报考所需材料
(一)《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报名表》(附件)纸质版和可编辑word电子版各1份(不得涂改),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姓名+单位"。
(二)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与报名表填写一致),拟申请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企业提交北京市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与报名表填写一致)。
(四)报考人员本人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张,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一致,电子版照片单独发送(命名为"姓名+单位"),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照片须五官端正,视线平视,头部占照片比例为三分之二,上身占照片比例为三分之一,规格295像素×413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不能提交手机拍摄照片。
(五)《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报名表》、文字材料打印件、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3号楼203室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每单位限一名报考人员到场提交纸质版材料。可编辑word电子版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到邮箱ranqikaoshibaoming@163.com,邮件名称为"XX姓名+XX单位",同一单位报名表放至一个word文档中报送。发送邮件后请致电010-63548019确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齐全无误,报考完成,逾期不接受报考申请。
(六)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资料经核实与实际不符者,将被取消考核资格或者取消考核成绩。
(七)报考成功后,若出现考生无理由缺考,下一期考试该单位报考人数相应减少名额。
三、考核安排
(一)现场报名及考核时间安排
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3日至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考核时间计划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考核地点为北京市城市管理高级技术学校(大兴区康庄路38号)。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燃气管理、突发事件处置、消防救援、反恐防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主要内容。考核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
(三)考核合格证发放
燃气供应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取得合格成绩后,颁发北京市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合格证式样和编号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定。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期满自动失效。持证人需要延长合格证有效期的,应重新参加考核。
(四)考核费用
考核不收取费用。
四、考核要求
(一)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和考核通知书参加考核。
(二)参加考核人员有冒名顶替、考核作弊、考场内携带手机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核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核。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