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86年9月,是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城市管理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函》(京编办事[2018]6号)批复,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能为:负责本市燃气、热力、给水(上水、中水)以及环卫设施等重要公用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重要公用管线改造和消除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线运行安全防护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指导。
我单位内设机构编制为10个科室,分别为: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监督四科、监督五科、管线安全防护检查科、业务管理科、财务科、办公室、行政管理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数4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031.43万元,比上年增加16.65万元,增长0.8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02.84万元,比上年增加16.65万元,增长0.84%。
1.财政拨款收入2002.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2.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80.09万元,比上年增加45.93万元,增长2.37%,其中:基本支出1766.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22%;项目支出213.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2.84万元,比上年增加16.65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人员较上年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9.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卫生健康支出124.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0%;城乡社区支出1854.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06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06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4.7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71万元,下降0.5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24.7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71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我单位新入职人员补缴社保缴费至年末未扣缴成功,此款项在24年1月已完成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854.7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62万元,下降1.2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854.7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62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核定标准申报,本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单位日常运行管理中精简办公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66.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本单位无相关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相关支出。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本单位无相关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单位无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6.05万元,比上年增加3.36万元,增加原因: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3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反映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