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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日期: 2024-09-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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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下设: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安全监察部(保卫部)、运维检修部、发展建设部、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4个专业机构,分别为智慧照明服务指挥中心、运行中心、检修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2.职责。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为市级财政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北京市城六区市政道路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为郊区县道路照明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支持;参加本市道路照明规划、工程设计和施工;参加市属景观照明项目的组织建设、运行维护以及重点地区景观照明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单位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法定代表人:兰宝民。开办资金1258万元,举办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08人(暂未分类事业单位),实有人数30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6555.83万元,比上年减少880.64万元,下降1.8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825.06万元,比上年减少890.81万元,下降1.91%。

  1.财政拨款收入45825.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25.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图片11.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153.95万元,比上年减少42.75万元,下降0.09%,其中:基本支出7066.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31%;项目支出39087.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12.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555.83万元,比上年减少880.64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本年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53.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53.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6153.95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6.86万元,下降0.98%。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3年度决算45580.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49.35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本年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573.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51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本年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066.6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本单位1个暂未分类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8.5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3万元减少2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2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98.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3万元减少24.4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98.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3.00万元减少24.4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9.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2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7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98.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6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57.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3.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20.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5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4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辆4台,共计382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65台,共计3995.1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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