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86年9月,是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城市管理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函》(京编办事[2018]6号)批复,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能为:负责本市燃气、热力、给水(上水、中水)以及环卫设施等重要公用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重要公用管线改造和消除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线运行安全防护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机构编制为10个科室,分别为: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监督四科、监督五科、管线安全防护检查科、业务管理科、财务科、办公室、行政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数49人;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2,097.4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896.46万元增加201.01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新招录3人;二是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三是社保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正常调整。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95.5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5.5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91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91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097.4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896.46万元增加201.01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新招录3人;二是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人员正常晋级晋档;三是社保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845.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8.01%,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682.92万元增加162.97万元,增长9.68%。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51.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13.54万元增加38.04万元,增长17.81%。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5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9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51.58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共有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