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曝光两起燃气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典型案例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一旦发生燃气泄漏,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本市曝光2起燃气事故典型案例,进一步警示施工单位和个人,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用气意识。
案例一:2023年7月18日16时许,西城区展览路街道葡萄园小区一住户在更改燃气管线作业过程中,发生燃气泄漏,现场疏散居民36户93人。
事故直接原因:燃气集团一分公司施工人员王某国违规使用外力逆向旋转燃气主管,造成燃气主管与支管处钢制对丝断裂,导致燃气泄漏。
处理结果:燃气集团一分公司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作业人员失管,现场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准备不力,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处以罚款28万元;葡萄园小区物业企业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修订应急预案,应急准备不足,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处以罚款3万元;葡萄园3号楼1单元402室装修工长卢某海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除燃气表,由展览路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立案调查;燃气集团一分公司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王某国内部处罚8万元,对总经理华某、副总经理刘某、销售部经理袁某婷和户内二所书记祖某燕、副所长宋某起、副所长王某、燃气中心主任王某鹏等内部处罚共计6.5万元。
案例二:2023年10月9日14时许,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中路998号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7.07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张某超在京容合公司厨房内拆除天然气管道盲板后,违规放散天然气管道内气体,造成天然气持续泄漏,扩散至京容合公司厨房及相邻门店厨房等区域,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浓度,在京容合公司厨房内遇电气火花发生爆炸,导致事故发生。
处理结果:现场作业管理人员杨某、作业人员张某超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3年11月10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市燃气集团、市燃气集团三分公司存在未有效督促员工严格执行企业内部规定、对非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拆改迁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对内部培训上岗证书管理不严格等情况;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城管执法局、梨园镇政府存在履行燃气供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市燃气集团三分公司落实燃气供应安全责任、未按要求对事发用气点开展监督检查等情况;对14名相关公职人员做出党内警告、政务记过等处理;通州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市燃气集团三分公司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市燃气集团三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赵某春罚款15.72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