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加大力度打击野蛮施工挖断地下管线行为
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我市一直以来坚决打击施工破坏地下管线行为,按照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管线防护。近期,我市相继发生多起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接到事故信息后,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抢修、调查情况并对涉事单位予以立案调查。今年以来,城管执法部门已立案查处地下管线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54起;其中涉及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行为25起,涉及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违规施工等违法行为12起,对涉事单位共计罚款85.5万元;涉及施工破坏电力管线16起,罚款3.4万元;涉及施工破坏热力管线1起,罚款1万。
经查,5月19日16时许,石家庄启辉地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在丰台区杜家坎9号院内进行钻探作业,使用钻机将低压塑料管线DE160钻坏,造成燃气泄漏。市城管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已对石家庄启辉地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7月30日19时许,北京德鼎元建设有限公司在通州区台湖镇康化路石材城进行违建拆除施工,挖掘机在清理垃圾过程中将燃气塑料管线挖断。市城管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已对北京德鼎元建设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11日15时许,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平谷区峪口镇中桥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用挖掘机挖漏中压PE110燃气管线,影响约200户居民用气。市城管执法局拟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5-10万元行政处罚;拟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建设单位北京京平水务有限公司处以5-10万元行政处罚。
8月26日16时许,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东城区秦老胡同35号进行古建修缮施工过程中,用手持电锤将DN100燃气管线挖漏。市城管执法局拟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处以5-10万元行政处罚。
9月11日17时许,阔扬劳务有限公司涉嫌在海淀区永定路东街3号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门内20米处进行电力管线敷设作业时,工人使用电锤将一处燃气三通位置低压DN50燃气管线挖坏,造成燃气泄漏,事故影响周边4800余户居民用气,45户公共服务用户用气。目前已立案调查。
9月14日14时许,北京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在海淀区永定路21号院内北侧进行电力电缆管线敷设作业时,使用挖掘机械将一处燃气中压DE110燃气管线挖断,造成燃气泄漏,为确保安全,附近居民510人被疏散,附近400余户居民断电,抢修影响5100余户居民用气。目前已立案调查。
以上是部分被立案查处案件。这些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及下游燃气用户用气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从事故原因分析来看,大多数是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前,因施工规模不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未按规定及时与管线产权单位进行对接,没有查询地下管道设施相关信息资料,贸然施工导致事故发生;也有个别施工单位虽进行了对接,但在施工时未按规定通知管线产权单位人员到现场旁站监护,且忽略了物探、地勘等应有程序,对地下管线铺设的实际情况不掌握即野蛮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挖掘工程破坏地下管线事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不仅会造成燃气、电力、供热等能源供应中断,影响正常生产和生活,还有可能会发生燃气爆燃、高压电伤人等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违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受到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野蛮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泄漏、燃爆、坍塌等突发事故,市区城市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将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打防并重,健全联动机制,落实各方责任,保护好城市运行的"生命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为预防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发生,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手段,对辖区内各项挖掘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与地下管线权属单位配合对接情况,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管线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责任"落细落实。城管执法部门也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破坏地下管线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还将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将施工单位违法行为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单位,建议采取停标、逐出北京建筑市场等市场准入限制。
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在此提醒:一是工程建设单位要落实施工作业保护地下管线的主要责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等共同落实防范破坏地下管线各项工作;二是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建设施工的各项挖掘工程(应急抢险工程除外),工程建设单位须在计划开工30日前在市城市管理委网站"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沟通系统"(网址:https://system.csglw.beijing.gov.cn/gcjs/index.aspx)发布挖掘工程建设信息,地下管线权属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发布管线防护配合信息;三是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对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意识,重视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在采取挖掘、钻探、顶管等工艺时务必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做足准备后再施工。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委将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地下管线监测系统,提高地下管线保护水平。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单位关心和保护地下管线的安全,对疑似违法违规挖掘作业和破坏地下管线的行为,拨打热线监督举报。
市级主要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热线电话:
自来水集团 96116
排水集团 96159
北京电力公司 95598
北京燃气集团 96777
北京热力集团 96069
北京移动 10086
北京联通 10010(管线中心63035577)
北京电信 10000
歌华有线 96196
北信基础(中关村信息) 88465559
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 676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