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安全鉴定报告并上传综合服务信息系统?
一、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
大型或者距地10米以上的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需要出具安全鉴定报告,安全鉴定报告需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出具。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是指任意边长大于等于四米,或者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施所有人应每2年对大型或者距地10米以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固定式牌匾标识进行一次安全鉴定,并将安全鉴定信息上传至"综合服务信息系统"。
二、新增设施上传流程
(一)底边距地10米以下
在上传设置方案时同步上传安全承诺书(加盖设置单位公章),设置方案公开后两个月内上传安全鉴定报告。
(二)底边距地10米及以上
在上传设置方案时同步上传安全承诺书(加盖设置单位公章),以及由具有结构设计资质机构出具的结构设计方案(加盖设计公司公章和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结构设计方案包含设施所用材质、尺寸、型号、固定位置、固定材料等内容。设置方案公开后两个月内上传安全鉴定报告。
三、既有设施上传流程
直接将安全鉴定报告上传至"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替换更新。
四、逾期未按照要求上传安全鉴定报告的,将依法列入违规设施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