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对230条城市道路的1150个点位,实施尘土残存量监测。全市一级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为7.2克/平方米,同比下降1.1克/平方米,环比下降0.3克/平方米;二级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为9.3克/平方米,同比下降2.8克/平方米,环比下降0.5克/平方米,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达标。
长安街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为6.0克/平方米,二三四环等其他市级作业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7.1克/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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