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对228条城市道路的1140个点位,实施尘土残存量监测。全市一级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为8.4克/平方米,二级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为10.8克/平方米,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达标。
各区作业一级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8.3克/平方米,其中:首都功能核心区8.2克/平方米,城市功能拓展区8.1克/平方米,城市发展新区8.7克/平方米,生态涵养发展区8.3克/平方米。
长安街、二三四环等14条市级作业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8.5克/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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