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牌匾标识设置规范和街区风貌要求基础上,店铺招牌应当由设置人自主设计与设置体现企业文化内涵和特色的店铺招牌,同一街区内的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样式、统一色彩、统一字体等同质化方式设置。
鼓励商业经营者精心设计创作外观精美的店铺招牌,使店铺招牌与商业街区的功能定位、历史文化和景观风貌相协调,与建筑物外立面造型、风格和色彩相和谐,为经营者提供创意空间,避免形成“千店一面”的现象,展现商业街区时代风貌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