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北京地区第三十批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我委对北京兴能售电有限公司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的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对北京兴能售电有限公司提出了异议,经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确认,北京兴能售电有限公司符合公示通过条件。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北京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京管发〔2018〕70号)文件有关规定,北京兴能售电有限公司公示生效。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附表
编号 |
售电公司名称 |
TS-2020-12-01 |
北京兴能售电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