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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城市照明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9-28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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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城市照明保障工作,完整呈现首都"一核两轴三环十五线十九区滨水界面"夜景格局,根据《北京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9月30日-10月8日(共9天),全市所有景观照明设施每晚18:15-24:00按重大节日等级开启;道路照明设施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运行。

  二、工作分工

      1.天安门地区管委会负责通知、监督天安门地区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各单位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保障工作。

      2.重点站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区城市管理委负责通知、检查、监督所属地区各单位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保障工作。

      3.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天安门广场华灯开闭及全市城市照明电力保障工作。

      4.各城市照明产权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负责落实责任区内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各设施权属单位及运行维护单位要在节前对责任区内的城市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维护,消除各类故障隐患。

      2.严密组织运行保障。各管理部门及运行维护单位要完善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应急情况,保证照明设施安全运行和城市夜景效果。

  请于10月8日11时前将简要总结(运行维护情况、保障人次车次、突发事件及检修工作量)发送传真。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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