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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 2009-01-0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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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委网站csglw.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6605650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我委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等,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5%;法规文件类信息23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1%;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8%;行政职责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45%;业务动态类信息215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7.51%。

  (二)公开形式

  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委设立了“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厅”,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配备了专用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电子显示屏、资料栏等专用设备,尽可能为公众查询信息提供方便。对群众的咨询和要求,及时沟通,了解其真实需求,努力做到热情服务,及时回复。群众对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在发给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的邮件中写道:“谢谢,文件已收到,没想到工作效率如此高”。

  在做好政府信息日常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委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如,在奥运期间我委政务网站上建设了“市市政管委奥运保障工作”专题栏目,不仅便于我委涉奥保障工作信息的即时发布,更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我委涉奥工作动态。在今冬供暖季到来之前,我委网站上推出了“市市政管委冬季供暖专题问与答”栏目,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了今冬供暖的有关情况,并将供暖有关部门的咨询电话及网址予以公布,方便市民了解冬季供暖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25%;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2件,占总数的50%;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25%。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75%,主要涉及环境卫生管理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25%。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2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25%;电话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25%;网上咨询2人次,占总数的5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1、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工作力度,整合各部门资源,深化服务意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与我委办公信息系统之间的对接,实现我委内部办公信息系统中的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随产生、随公开”。努力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丰富的政府信息。

  2、健全信息更正澄清机制。按照《条例》及本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相关舆情的日常监控和分析,提高对澄清虚假政府信息工作的敏感度。建立完善尽早发现、主动报告、加强协调、及时澄清的工作机制,增强澄清工作预案的操作性,确保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市贯彻《条例》的18个制度办法(试行),提高认识,依法、稳妥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对依申请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应对准备。同时,继续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以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4、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吸取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健全内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5、做好培训工作,抓紧制定2009年政府信息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扩大教育培训的人员范围,深化培训内容,将公开工作与本单位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提高全委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公开意识。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2008年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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