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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23-02-23
  5. [发文字号] 京管发〔2023〕4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3-03-21
  8.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意见(京管发〔2023〕4号)

日期: 2023-03-2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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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地区管委会、重点站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城市管理委,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以下简称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系统性、实效性、专业性、统筹性和动态性的原则开展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不断提升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评估对象

  主要包括:已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上沿距地10米以上且总面积≥10平方米的附着式牌匾标识、总面积≥10平方米的落地式牌匾标识。

  三、实施主体及期限

  (一)户外广告牌匾设施所有人(以下简称设施所有人)每年按照《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辨识清单》(附件2)及《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3)开展自评,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录入北京市安全风险云服务系统。

  (二)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行业或区域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10月底前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将风险评估报告报市城市管理部门。

  四、单体设施安全风险评估

  (一)安全风险辨识与分析

  对照《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表》,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扣分,其中安全管理方面总分为200分,设备设施方面总分为300分,累计扣分后为初始得分,换算为百分制的得分,再按照安全管理权重30%、设备设施权重70%,计算求和之后为设施整体得分。

  (二)安全风险评估

  1.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分为低风险(Ⅰ级)、中风险(Ⅱ级)、高风险(Ⅲ级)、极高风险(Ⅳ级),详见表1。

  表1  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分级

安全风险等级安全性评级赋值和评估标准
低风险(Ⅰ级)整体得分≥90
中风险(Ⅱ级)80≤整体得分<90
高风险(Ⅲ级)70≤整体得分<80
极高风险(Ⅳ级)整体得分<70

  2.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接受准则。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等级不应高于III级高风险,详见表2。

  表2 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接受准则

安全风险等级接受准则分级描述
低风险(Ⅰ级)可忽略风险可忽略,正常维护。
中风险(Ⅱ级)可接受风险可接受,可实施预防措施提升安全性。
高风险(Ⅲ级)不期望风险有条件接受,应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
极高风险(Ⅳ级)不可接受风险不可接受,必须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


  五、区域、行业安全风险评估

  (一)区域安全风险评估

  1.实施主体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重点站区管委会、各区城市管理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2.评估抽样

  (1)以街道(乡镇)行政区域为基础,围绕重点商圈、大型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公园景区、城市主干路等人流和车流密集区域划定抽样单元。其中不包含评估对象的区域,可不划定抽样单元。

  (2)结合区域功能规划及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分布确定抽样比例,抽取样本以大型或超高的户外广告设施、固定式牌匾标识为主。抽样单元中含商业户外广告设施允许设置区域,抽取样本不宜少于4处;抽样单元属于商业户外广告设施限制设置区域,抽取样本不宜少于3处;抽样单元属于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禁止设置区域,抽取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和大型超高牌匾标识样本不宜少于2处。

  (3)安全样本覆盖落地式、附着式、电子显示屏等不同类型户外广告牌匾设施,每三年所抽样本不重复。

  3.风险划分

  区域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分为低风险(Ⅰ级)、中风险(Ⅱ级)、高风险(Ⅲ级)、极高风险(Ⅳ级),详见表3。

  表3  区域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分级

安全风险等级整体安全性评级评估标准
低风险(Ⅰ级)抽取样本风险等级不含高风险(Ⅲ级)、极高风险(Ⅳ级),可以含中风险(Ⅱ级),但中风险(Ⅱ级)的概率<30%。
中风险(Ⅱ级)抽取样本风险等级不含极高风险(Ⅳ级),可以含高风险(Ⅲ级),但高风险(Ⅲ级)的概率<30%。
高风险(Ⅲ级)抽取样本风险等级可以含极高风险(Ⅳ级),但极高风险(Ⅳ级)的概率≤10%。
极高风险(Ⅳ级)抽取样本风险等级含极高风险(Ⅳ级)的概率>10%。


  (二)行业安全风险评估

  1.实施主体

  市城市管理委。

  2.评估抽样

  围绕重点商圈、大型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公园景区、城市主干路等人流和车流密集区域划定抽样单元。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每个抽样单元内抽取样本不宜少于4个,中心城区每个抽样单元内抽取样本不宜少于3个,其他区域每个抽样单元内抽取样本不宜少于2个。

  3.安全风险划分

  综合行业抽取样本安全风险等级、区域抽取样本风险等级,进行全行业安全风险综合研判,行业安全风险划分为低风险(Ⅰ级)、中风险(Ⅱ级)、高风险(Ⅲ级)、极高风险(Ⅳ级),详见表4。

  表4 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行业安全风险分级

安全风险等级整体安全性评级评估标准
低风险(Ⅰ级)抽取样本风险等级不含极高风险(Ⅳ级),可以含中风险(Ⅱ级)、高风险(Ⅲ级),但低风险(Ⅰ级)的概率>70%,且中风险(Ⅱ级)、高风险(Ⅲ级)的概率<30%。
中风险(Ⅱ级)抽取样本风险等级不含极高风险(Ⅳ级),可以含高风险(Ⅲ级),但高风险(Ⅲ级)的概率<10%。
高风险(Ⅲ级)抽取样本风险等级可以含有极高风险(Ⅳ级),但极高风险(Ⅳ级)的概率≤10%。
极高风险(Ⅳ级)抽取样本风险等级含极高风险(Ⅳ级)的概率>10%。


  六、安全风险管控

  (一)分级管控

  设施所有人应按照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等级、接受准则采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详见表5。

  表5 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分级应对措施

安全风险等级分级应对措施
低风险(Ⅰ级)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正常维护。
中风险(Ⅱ级)落实安全措施,可继续运行。
高风险(Ⅲ级)采取防护措施,限期整改。
极高风险(Ⅳ级)暂停使用,立即整改。


  (二)管控措施

  1.设施所有人严格落实《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牌匾标识设置规范》等文件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定期开展设施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2.针对评估结果为中风险的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施所有人应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在气象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时,立即开展巡查检查,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3.针对评估结果为高风险的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施所有人应立即采取设置围挡、安全警示、专人看护等应急措施,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安全隐患。

  4.针对评估结果为极高风险的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施所有人应立即安排专人看护,采取设置围挡、安全警示等应急措施,并立即组织采取加固措施,在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再评估,确保风险等级达到中风险受水平。

  5.评估结果为中风险、高风险、极高风险的区域,区级城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分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其中,中风险区域要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履行设施抽查职责,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地落实;高风险区域要开展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加强安全执法,确保消除隐患,降低风险至中风险以下;极高风险区域要立即开展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限期降低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治理完成后,由区级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安全风险再评估,确保区域风险降至中风险以下。

  七、安全风险更新与风险沟通

  (一)安全风险更新

  设施所有人自评后,将自评结果录入北京市安全风险云服务系统,每年更新一次风险评估结果;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每年更新安全管理台账。

  (二)安全风险沟通

  户外广告设施所有人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场所布设或张贴安全提示,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所有人自评存在虚假、瞒报的,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应会同城管执法部门约谈设施所有人,指出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教育整改。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是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各区(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科技赋能,引导设施所有人安装安全监测智能感知设备,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二)强化培训。各区(地区)要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的宣讲和解读,指导设施所有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做好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维护,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做好日常管理资料提交和现场勘查,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抓好落实。各区(地区)要把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认真履职尽责,遴选有资质单位,定期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掌握辖区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对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产权单位落实整改;对不配合评估工作、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约谈设施所有人,并依法给予处罚;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纳入违规治理。


  附件:1.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流程

            2.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辨识清单

            3.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表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流程
附件2: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辨识清单
附件3: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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