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1-05-01
- [成文日期] 2021-03-09
- [发文字号] 京管发〔2021〕7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3-12
-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及有关文书的通知(京管发〔2021〕7号)
各区城市管理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国网公司华北分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在京各电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力设施保护,规范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行政许可程序及流程,我委制定了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及有关文书,并于2021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