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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2020-06-29
  4. [成文日期] 2020-06-28
  5. [发文字号] 京管发〔2020〕20号
  6. [废止日期] 2021-09-15
  7. [发布日期] 2020-06-29
  8. [有效性] 失效

(失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燃气设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管发〔2020〕20号)

日期: 2020-06-2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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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城市管理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各燃气供应企业:

  为规范本市燃气行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燃气设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附件:北京市燃气设施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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