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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实施日期] 2020-05-01
  4. [成文日期] 2020-04-22
  5. [发文字号] 京管发〔2020〕11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0-04-26
  8.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北京市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的通知(京管发〔2020〕11号)

日期: 2020-04-26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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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依据2019年11月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见附件1)、《北京市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见附件2),现予印发,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限制和减少宾馆、餐饮服务行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是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形成绿色消费新风尚的重要举措,也是《条例》规定宾馆餐饮从业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各有关单位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把推动宾馆餐饮服务行业限制和减少一次性用品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

  本市范围内的宾馆和餐饮服务单位,是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宾馆、餐饮服务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要增强环保、守法意识,严格遵守《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目录中所列一次性用品。

  三、抓好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各宾馆、餐饮服务单位、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宾馆、餐饮服务从业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对《条例》和目录的知晓率。宾馆、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单位公共场所、大堂、客房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设置提示标识,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实施"光盘行动",倡导厉行节约、健康环保、绿色低碳的文明生活方式。

  四、强化部门协同

  本市城市管理部门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商务部门做好《北京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的督促落实、行业指导和咨询解释等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做好《北京市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的督促落实、行业指导和咨询解释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餐饮烹饪、旅游旅馆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作用,开展行业培训,强化行业自律,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成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北京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
附件2:北京市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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