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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9-0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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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部门包括内设处室29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综合计划处、环境建设规划发展处、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处、城市管理督查考评处、网格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容景观管理处、市容环境整治处、户外广告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环境卫生设施处、能源运行管理处、电力煤炭管理处(北京市电力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煤炭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供热管理办公室、加油(气、电)站综合管理处、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处(市政设施建设协调处)、市政管线管理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公室、安全应急工作处、科技信息处、对外交流处、宣传动员处、财务处(审计处)、组织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下属预算单位15个(含1个行政单位、1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城市运行监测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能源运行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北京市环境卫生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卫生涉外服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高级技术学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考评事务中心(北京市第六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对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本市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工作。

4.承担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工作;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市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5.负责本市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本市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负责加油(气)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7.统筹本市能源日常运行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8.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市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责任;会同市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市政设施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9.负责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10.承担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或管理责任;负责相关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承担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北京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11.负责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承担本市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244人,实有人数230人;事业编制1071人,实有人数93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53970.342555万元,比上年710297.876621万元减少56327.534066万元,下降7.9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7961.702124万元,比上年678241.017285万元减少30279.315161万元,下降4.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7743.4678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15.5643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2.6699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30910.431117万元,比上年688586.776639万元减少57676.345522万元,下降8.38%,其中:基本支出38646.2963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3%;项目支出592264.1347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8158.379317万元,比上年703167.224609万元减少55008.845292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补助政策调整,由原来市级部门直接执行转为专项转移支付;二是按照架空线入地工作的推进情况,2019年架空线入地方面的资金适当减少;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868.064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656.2308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8%;科学技术支出3965.8896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387748.882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56%;卫生健康支出1223.5347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节能环保支出52500.4586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4%;城乡社区支出180265.8955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6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45.1724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其他支出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656.23081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3636.18937万元增加20.041444万元,增长0.55%。其中:

“职业教育”(款)2019年度决算3640.8242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3589.63937万元增加51.184917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及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基本经费预算增加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5.40652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46.55万元减少31.143473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度决算3965.8896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3715.705728万元增加250.1839万元,增长6.73%。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9年度决算3965.8896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3715.705728万元增加250.1839万元,增长6.73%。主要原因: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及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基本经费预算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387748.8825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387103.2015万元增加645.68101万元,增长0.1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361.266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326.7865万元增加34.4796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基本经费预算增加。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387387.6164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386776.415万元增加611.20141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安排2017-2018年度采暖季应急燃料实物救助费用清算款。

4.“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1223.53475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1495.0293万元减少271.494545万元,下降18.1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1223.53475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1495.0293万元减少271.494545万元,下降18.16%。主要原因:根据正常人员变动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实际支出少于年初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度决算52500.4586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50972.7333万元增加1527.725393万元,增长3%。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9年度决算1599.3259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1599.3259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中央财政年中下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能源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901.1327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972.7333万元,减少71.60054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50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50000万元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度决算180265.89553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144794.325155万元增加35471.570377万元,增长24.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8259.8536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44971.569946减少6711.71633万元,下降14.92%。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9年度决算61076.24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58773.580118万元增加2302.668982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根据基建项目进展,安排下达基建项目预算。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80929.7928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41049.175091万元增加39880.617725万元,增长97.15%。主要原因:一是安排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升级改造项目资金;二是安排2019年架空线入地项目预算资金;三是安排环境整治和提升项目资金。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19年度决算445.1724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649.71792万元减少204.545474万元,下降31.48%。其中:

“能源储备”(款)2019年度决算445.1724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649.71792万元减少204.545474万元,下降31.48%。主要原因:储备任务量减少,相应储备费用减少。

8.“其他支出”()2019年度决算6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62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安排活动保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8521.92906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3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37.95309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45.784619万元减少107.831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88.21966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减少11.780333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日本参加能源综合保障和运行管理培训、赴日本韩国调研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环境卫生保障及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等,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3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7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3.865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439985万元减少1.574785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必要的公务接待公务接待58批次,公务接待161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45.86823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40.344634万元减少94.4764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31.5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9.150924万元减少7.590924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2019年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5.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14.30823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01.19371减少86.885478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73.78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7.4339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2.0316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1.056632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79.152995万元,比上年1055.700427万元增加234525.68万元,增加原因:2019年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69.128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07.578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28.7498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85.6949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66.560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2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89台,8145.42729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6191.023064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8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60%,涉及金额71117.4万元。评价结果: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12522.83万元,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5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277个,涉及金额58594.57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50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7个。

二、液化石油气政府应急储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2008年,市政府批准了液化石油气政府战略储备任务,由我委具体组织储备工作,在出现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件、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时,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基本炊事用气以及医院、养老院、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点用户稳定用气;遇天然气中断可实现部分替代。

(二)评价结论

经评议,该项目综合得分86.62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平均得分13.38分,项目管理平均得分26.74分,项目绩效平均得分46.5分。

(三)存在问题

该项目质量指标“气质符合国家标准”细化不足;决策程序规范性不足;预算审减率较高;项目方案细化不足;绩效成果展现不够充分。

(四)建议

建议提高“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充分展现项目绩效。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电力设施保护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北京市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021

实施单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10分)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2.4115

139.95

98%

9.8


其中:财政拨款

142.4115

139.95

98%


其他资金








完成招投标手续,并支付中标企业首付款;中标企业按照相关材质要求,制作并在指定地点放置电力设施保护区标识,有效保护电力设施;支付中标企业尾款。

完成招投标手续,并支付中标企业首付款;中标企业按照相关材质要求,制作并在指定地点放置电力设施保护区标识,有效保护电力设施;支付中标企业尾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50分)

数量指标

制作并现场安装1500块版警示牌

按时限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质量指标

参照合同规定的警示牌质量要求

按时限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进度指标

201911月底全完成制作安装

按时限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成本指标

严格按委招投标流程开展招投标工作,并留存相关文档

按时限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20

20








  40分)

效益指标

警示牌均安装在线路保护区内隐患场所或有可能形成隐患的场所,有效保护电力设施。

按时限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40

38

个别标牌的放置地点需要进一步优化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总分:97.8


附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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