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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 2020-02-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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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部门包括内设处室29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处、研究室、综合计划处、市政管线管理处、燃气管理办公室、供热管理办公室、市容景观管理处、户外广告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环境卫生设施处、能源运行管理处、电力煤炭管理处(北京市电力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煤炭管理办公室)、加油(气、电)站综合管理处、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处(市政设施建设协调处)、城市管理督查考评处、市容环境整治处、环境建设规划发展处、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处、网格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安全应急工作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公室、科技信息处、对外交流处、宣传动员处、财务处(审计处)、组织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下属预算单位15个(含1个行政单位、1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城市运行监测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环境卫生涉外服务中心、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高级技术学校、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考评事务中心(北京市第六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北京市环境卫生监测中心)、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北京市能源运行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对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本市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工作。

4.承担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工作;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市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5.负责本市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本市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负责加油(气)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7.统筹本市能源日常运行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8.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市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责任;会同市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市政设施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9.负责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10.承担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或管理责任;负责相关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承担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北京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11.负责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承担本市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244人,实际237人;事业编制1071人,实际946人;聘用人员80人。

离退休人员882人,其中:离休17人,退休865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662678.47万元,比2019592994.15万元增加69684.32万元,增长11.75%。其中:财政拨款648688.48万元,比2019591583.74万元增加57104.7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407.32万元,比2019530.75万元减少123.43万元;其他资金13582.66万元,比2019879.66万元增加12703万元。

收入预算增加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提高北京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2020LNG储备设施建设补助预算增加。

(二)2020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38252.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77%,比201937992.16万元增加260.25万元,增长0.69%,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基本经费预算增加;二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相应调整社保缴费预算

2. 项目支出预算624426.0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4.23%,比2019555001.99万元增加69424.07万元,增长12.51%,增长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提高北京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2020LNG储备设施建设补助支出增加。

3.上缴上级支出预算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属道路清扫保洁、城市环境建设、冬季采暖和燃气供应运行保障、城市照明日常运行维护及改造、市管户外广告设施运行维护、地下管线综合协调管理、能源运行管理、城市管理方面宣传教育、LNG储备设施建设等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5个所属单位。

  1.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9.6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6.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8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00万元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方面的培训和交流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5.0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5.44万元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行业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424.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9预算数39.15万元减少39.15万元,主要原因:无车辆更新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424.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57.0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7.2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9.59万元,其他40.7万元。比2019预算数401.19万元增加23.44万元,主要原因:原有车辆部分已到报废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维修费用有所增长。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35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71.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415.2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762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7621.4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所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0.1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80个的67.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08644.4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7.47%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共有车辆189辆,8145.4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6台(套)、148237.4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7769.42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垃圾分类减量市级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政策依据: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44号)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公用〔20182895号)要求,2020年安排资金对2017年至2019年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建设、厨余垃圾分类情况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情况等给予市级补助。

    2、预算安排:2020年预算安排25734万元,包括全市各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建设、厨余垃圾分类补助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补助等。结合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公用〔20182895号)对年度预算进行调整。

    3、绩效目标:本市自2017年开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截至2019年,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的街道(乡、镇)共计224个。通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逐步搭建我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促进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了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范围,培养了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附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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