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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8-08-2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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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对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本市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工作。

4、承担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工作;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市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5、负责本市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本市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负责加油(气)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7、统筹本市能源日常运行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8、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市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责任;会同市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市政设施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9、负责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10、承担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或管理责任;负责相关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承担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北京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11、负责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承担本市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包括下属14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市政管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机关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使馆清洁运输管理处、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北京市市政市容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市政管理高级技术学校、北京市第六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环境卫生监测站)、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北京市锅炉供暖节能中心(北京市供热服务中心)、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63020.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3907.0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9.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824.3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52678.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8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522.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05.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2%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799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10.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6%;项目支出486583.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017年结余分配401.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624.34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65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教育支出3174.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3%;科学技术支出3259.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021.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6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8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节能环保支出2236.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4%;城乡社区支出191594.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其他支出648.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534.1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7年度决算534.1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在本年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3174.9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29.31万元,增长7.78%。其中:

“职业教育”2017年度决算3160.3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96.58万元,增长10.36 %。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编制内增加教职人员,相应基本预算增加。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14.6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7.27万元,下降82.14 %。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度决算3259.0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7.17万元,下降5.7%。其中:

“应用研究”2017年度决算3259.0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7.17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300021.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543.69万元,下降0.5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1334.5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0.26万元,下降4.32%。主要原因:离休人员数量减少,实际支出少于年初预算数。

“社会福利”2017年度决算298686.5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483.43万元,下降0.49%。主要原因:根据实际结算评审报告等情况,实际支出少于年初预算数。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88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1.51万元,下降12.0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88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1.51万元,下降12.05%。主要原因:根据正常人员变动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实际支出少于年初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度决算2236.5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236.56万元,增加100%。其中:

“污染防治”2017年度决算2236.5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236.5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2017年安排基本建设项目南宫焚烧厂归还德国政府贷款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191594.6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8695.11万元,增加69.7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37220.6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754.1万元,增加7.99%。主要原因:一是配合城市副中心办公区建设需要,安排副中心办公区景观照明设施建设资金;二是根据市编办正式批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新的三定方案,按照新的职能,相应增加预算。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17年度决算38889.7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8889.7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北京市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我市自201741日起取消公用事业附加收费科目,原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转由本科目予以保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7年度决算114284.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7051.21万元,增加47.9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自2017年起集中推进首都核心区架空线入地及规范梳理工作,安排架空线入地相关预算资金45573.86万元;二是根据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政策,调减2017年度生活垃圾市级补助预算6734万元。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1199.87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17年度决算2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14万元,下降70.48%。其中:

“能源储备”2017年度决算2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14万元,下降70.48%。主要原因:结合本市冬季供热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冬季供热用燃煤储备量,相应储备费用下降。

9、“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648.0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648.0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6.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3966.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13966.7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9040.24万元,下降73.65%。其中: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13966.7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9040.24万元,下降73.65%。主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北京市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我市自201741日起取消公用事业附加收费科目,原通过此科目安排的支出预算转由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243.0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960.2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2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35.9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42.04万元减少206.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73.5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减少26.43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日参加城市容貌景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赴台交流城市景观与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赴港参加第二十一届京港洽谈会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交流培训,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27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7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5.3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29万元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必要的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152批次,公务接待193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57.0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35.75万元增减少17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1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9.75万元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我市环保要求,更新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老旧公务用车1辆,2017年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38.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16万元减少177.75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3.1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9.2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9.82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4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19.44万元,比上年减少79.72万元,减少原因:2017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80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177.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3.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39.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377.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098.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96916.45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40辆,8124.5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7769.42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3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366个的64.21%,涉及金额460157.9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其中:优秀的150个,良好的85个。

二、 2017年郊区环境卫生检查(政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评办法的通知》(京政容函〔2014800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容环境卫生综合考评工作,促进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发展,加强全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市政府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立考评规则,实现了区域环境卫生考评全覆盖,市、区、街(乡镇)、社区(村)各级检查全面开展。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受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作为专业检查考评执行机构,具体落实检查考评工作。工作内容涵盖:检查考评,汇总、分析和上报检查考评结果,依据考评结果提出工作建议。

该项目市财政预算批复总金额为114.34万元,其中2017年批复金额为80.038万元,2018年批复金额为34.302元,支出内容为委托服务费。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34分,其中项目决策13.96分,项目管理27.54分,项目绩效48.84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决策方面: 一是绩效目标量化、细化程度不够。表现为工作实施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量化不足。二是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在项目前期决策及实施工作中,可研性报告、前期论证、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等还应充实完善。

2、项目管理方面:相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有待加强。如:项目监管工作通过网络上报、微信图片、定位导航等方式实现实时监控有难度。

3、项目绩效方面:满意度绩效成果资料展示还需进一步完善。服务满意度调查只选取各区城管委数据,存在一定局限性。

(四)建议

1、项目决策方面:一是建议优化、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设置,提高绩效目标的考量性,进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建议加强项目整体决策的科学性、项目论证的充分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完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关于实施过程中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等。

2、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建议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管理。由于本项目涉及的区域较大,实现实地检查的难度较高,执行中未能做到实时监控,建议在以后工作中创新检查方式,可以提高云和大数据的应用,在数据方面随时更新统计现有的工作量,补充相应的统计表格,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建议创新检查工作思路,设计更加经济高效的监督检查办法。

3、项目绩效方面:建议加强完善服务满意度调查,选取周边群众的满意度调查作为关键绩效的支撑数据,其次建议关注周边居民的举报投诉量等信息。

附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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