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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 2019-02-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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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预算01表)

    二、收入总表(预算02表)   

    三、支出总表(预算03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4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预算08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1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2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负责本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部门包括内设处室29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处、研究室、综合计划处、市政管线管理处、燃气管理办公室、供热管理办公室、市容景观管理处、户外广告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环境卫生设施处、能源运行管理处、电力煤炭管理处(北京市电力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煤炭管理办公室)、加油(气、电)站综合管理处、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处(市政设施建设协调处)、城市管理督查考评处、市容环境整治处、环境建设规划发展处、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处、网格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安全应急工作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公室、科技信息处、对外交流处、宣传动员处、财务处(审计处)、组织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下属预算单位15个(含1个行政单位、1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城市运行监测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环境卫生涉外服务中心、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高级技术学校、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考评事务中心、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北京市能源运行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促进中心。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对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统筹、规划、指导本市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工作。

4.承担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工作;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市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5.负责本市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本市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负责加油(气)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7.统筹本市能源日常运行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8.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市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责任;会同市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市政设施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9.负责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10.承担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或管理责任;负责相关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承担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北京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11.负责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承担本市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237人,实际226人;事业编制1071人,实际938人;聘用人员98人。

离退休人员845人,其中:离休19人,退休826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592994.15万元,比2018626052.63万元减少33058.48万元,下降5.28%,其中:财政拨款591583.74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48.5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8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530.75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783.16万元。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正在研究细化架空线入地当年工作任务,因此2019年架空线入地项目暂未纳入预算批复,预算资金相应减少;二是我委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力度,2019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较2018年减少。

(二)2019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 基本支出预算37992.1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41%,比201834942.71万元增加3049.45万元,增长8.73%,增长主要原因为:一是机关本级编制批复内新增录用工作人员,基本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根据市编办批复的事业单位调整方案,我委所属事业单位相应增加编制内工作人员,基本经费支出增加;三是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9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 项目支出预算555001.9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3.59%,比2018591109.91万元减少36107.92万元,下降6.11%,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正在研究细化架空线入地当年工作任务,因此2019年架空线入地项目暂未纳入预算批复,预算资金相应减少;二是我委加大预算执行力度,2019年继续使用的财政性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较2018年减少。

3.上缴上级支出预算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属道路清扫保洁、城市环境建设、冬季采暖和燃气供应运行保障、城市照明日常运行维护及改造、市管户外广告设施运行维护、地下管线综合协调管理、能源运行管理、城市管理方面宣传教育等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5个所属预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5.7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2.0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100万元,同2018年预算数100万元持平;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日本开展能源综合保障和运行管理培训,赴爱尔兰、奥地利开展垃圾处理专题学习调研,赴日本、韩国参加U20高峰论坛、调研冬奥会、残奥会环境卫生保障及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5.4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6.27万元减少0.83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行业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440.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39.1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1.3万元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我市环保有关规定,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辆进行更新,同时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车购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40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29.2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2.1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9.47万元,其他6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比2018预算数440.28万元减少39.09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81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93.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94.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026.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4426.2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预算中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2.54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98个的38.9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44866.5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8.17%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02166.46万元,其中:车辆218台,8793.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1台(套)、145440.4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7769.4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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