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安全和风险防控管理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市城市管理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安全和风险防控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针对"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描述不妥的建议,已采纳。已将《规范》第二十条修改为"……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2.针对"隐患排查有固定频次,'开展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季节性排查、重大活动及节日保障排查等',与安全检查冲突,应分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区别"的建议,未采纳。原因:一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未明确隐患排查的固定频次。二是市城市管理委于2019年出台了《城市综合管廊运行安全隐患排查管理指南》,从系统和局部、常规和非常规的角度明确了隐患排查周期要求。各单位可结合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将隐患排查工作与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因此暂未采纳此条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