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印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工作指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关于"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保障法规实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关于印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工作指引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8日至7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xieshaowei@c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39号燕京大厦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529865
4.传真:010-6852986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附件1:关于印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工作指引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和制定依据
附件3:《关于印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工作指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附件2:《关于印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和制定依据
附件3:《关于印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工作指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