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城市运行 > 服务信息 > 市政管线服务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执行施工作业地下管线防护机制?

日期: 2013-10-11 12:57
字体大小 |打印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地下管线运行安全,防止发生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需挖掘、破坏路面、土体的工程,包括:

  房屋建设及拆除工程、勘察作业(含钻探、打井)、地下管线新建工程、地下管线消隐或更新改造工程、道路桥梁及地下通道新建及改扩建、道路桥梁及地下通道养护改造工程、管廊和人防等地下构筑物建设及改造、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工程、重物堆放、抢修抢险施工,以及打桩、埋杆、打夯、挖坑、取土、爆破等,均需在严格执行现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执行施工作业地下管线防护机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