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委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搬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包括:1.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直辖市权限),2.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省级权限),3.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市级权限),4.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直辖市权限),5.对管道竣工测量图及管道企业停运、封存、报废管道进行备案,6.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奖励,7.对热电联产供热单位予以补贴,8.对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进行的特许权转让的批准,9.五环路内新能源货车昼运通行证申办。
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岛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89150001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西单办公区原咨询联系电话:66056008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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